類型 | 環評要求治理措施 | 實際處置方式 |
廢水治理設施 | 噴淋廢水和壓鑄冷卻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鎮魔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35mg/L、總礫≤8mg/L)后通過市政管網進入市政污水管網達標處理。 | 經核實,噴淋廢水和壓鑄冷卻水回用不外排其中噴淋廢水委托寧波大地化工環保有限公司處置,壓鑄冷卻水定期添加;振磨廢水和生活污水收集至廠區污水處理站經絮凝沉淀工藝后達標納管排放。 |
廢氣治理設施 | (1)噴塑噴漆、脫模等生產過程廢氣杜絕無組織排放,各類排放廢氣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 (2)廚房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有效處理達到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后通過排氣管高于建筑物樓頂排放 |
經核實,噴涂車間中產生的噴塑廢氣經設備自帶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匯同噴漆廢氣烘干廢氣以及天然氣燃燒廢氣同經收集后進入1套“水簾除漆霧+UV光氧+活性炭吸附”廢氣凈化裝置,經其治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壓鑄車間廢氣經水噴淋處理后15m高空排放。拋光車間拋光廢氣經離心風機分離除塵后15m高排氣筒排放 |
噪聲防治設施 | 隔聲防噪、加強管理。 | 企業已采取相關措施減少噪聲污染。 |
固廢防治措施 | 機加工產生的廢金屬拋丸粉塵爐渣廢塑粉經分類收集后外售;廢皂化液、廢油漆渣、廢油漆桶、廢機油、廢切削液等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 經核實,廢金屬、廢塑粉熔化爐爐渣拋光粉塵產生的熔煉爐渣經分類收集后外售;廢機油、廢切削液、廢液壓油、皂化液、油漆桶、油漆渣、淋廢水、污泥泥餅、廢活性炭委及污水站污泥等危險廢物委托寧波市北侖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安全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