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 | 環評要求治理措施 | 實際處置方式 |
廢水治理設施 | 涂裝線產生的廢水經管路收集至廠區污水處理站,經絮凝沉淀、酸堿度調節、曝氣、過濾等工藝,再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35mg/L、總礫≤8mg/L)后通過市政管網進巖東污水處理廠達標處理。 | 經核實,涂裝廢水經管路收集至廠區污水處理站經絮凝沉淀、酸堿度調節、曝氣、過濾等工藝,再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達標納管排放。 |
廢氣治理設施 | (1)噴房中產生的廢氣匯同調漆間、流平室、烘道所產生的廢氣同經收集后進入1套“水簾除漆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廢氣凈化裝置,經其治理后通過20m高的排氣筒排放。 (2)鋁屑前處理爐廢氣經文丘里洗滌器預處理后再與熔煉廢氣、扒渣廢氣一并經現有堿噴淋塔處理后由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
經核實,噴涂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水簾除漆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廢氣凈化裝置治理后通過20m高的排氣筒排放;鋁屑前處理爐廢氣經文丘里洗滌器預處理后再與熔煉廢氣、扒渣廢氣一并經現有堿噴淋塔處理后由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
噪聲防治設施 | 隔聲防噪、加強管理。 | 企業已采取相關措施減少噪聲污染。 |
固廢防治措施 | 鋁屑前處理產生的金屬雜質、鋁水扒渣產生的熔煉爐渣經分類收集后外售;前處理線沉渣、噴淋沉渣、廢油漆渣、廢油漆桶、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及污水站污泥等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 經核實,金屬雜質、鋁水扒渣產生的熔煉爐渣經分類收集后外售;前處理線沉渣、噴淋沉渣、廢油漆渣、廢油漆桶、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及污水站污泥等危險廢物委托寧波市北侖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安全處置。 |